社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通知精神,确保每个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规定,结合全省消防安全实际情况,武汉宏泰君安消防学校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及个人。
二、报考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报名准备资料
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要交两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电子版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各2张。